尊敬的各位家长、同学们:
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,是家庭的希望。由于青少年学生处于成长过程中,其思维方式、行为习惯、价值标准还有许多不完善、不成熟的地方。为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的人身安全、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,学校在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同时,要求全体同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也衷心希望各位同学家长,根据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《安义中学学生自我安全保护要求》的规定,从以下十一个方面加强对您子女的教育和引导:1、不准带刀具或其它可能伤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器物进入校园;2、不准拉帮结派、打架斗殴;从严惩处打群架的违纪行为;3、不准私自下河、下塘、下港洗澡、嬉水;4、不准擅自离校,严禁沉湎于网吧、游戏室、桌球室、歌舞厅等营业性场所;5、不准凌空抛物、不准攀爬围墙、门窗、阳台;6、不准吸毒、抽烟、喝酒;7、不准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和追逐打闹;8、不准擅自违规使用电器、蜡烛、蚊香等,严禁拆装电器设施;9、不准私自结伙野炊、游玩;10、不准在学校规定的运动场外进行各种体育活动,防止意外体育伤害。11、为确保食宿安全,学生在无直系亲属监护的情况下,严禁在外租住;用膳要求在学校或家里用膳。对于违反上述各项要求的学生,学校将根据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安义中学管理规程》的规定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和劝其退学处理。对因违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、《学生事故处理办法》的规定,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。
各位同学、各位家长,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密不可分的整体,我们的教育目的都是为了您的子女健康成长,从严治校,从严治教,必将要求我们从严加强对我们子女的教育和引导,使每一位学生既要学会求知,更要学会做人,为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。
安义中学政教处
2010年3月

